关于昨日《北京商报》以“周大福再登质量黑榜”为题,刊发“浙江金华市工商局”对辖区内的黄金珠宝饰品店进行抽检的检测成果的修改文章,其间提及周大福连同几家珠宝品牌产品被抽检时因未有同时供给“保养攻略”而被指“存在无警示标识问题”,文章指的所谓“不合格”底子与产品质量无关。
此外,报导又重提两年前《南方日报》一篇已被证实为误报的有关“2011年广东省珠宝贵金属监督检查质量陈述”的文章,周大福被误指为其间一个产品不合格的“国内珠宝品牌”,误报源于多家金银首饰商号姓名附近,而实际上周大福产品在该次质检中为悉数合格。这以后,《南方日报》本着媒体公平及负责任的准则,已经过其官方微博及报纸发布更正阐明:1、2012年1月18日《南方都市报》官方微博宣布更正信息:
2、2012年1月19日,《南方日报》A16版刊发更正阐明:
鉴于《北京商报》昨日的修改文章说到的两个报导均与周大福产品质量无关,前者只归于在送检过程中未有供给“保养攻略”的问题,后者更仅仅一则误报。敬希各大媒体明鉴,并能够依据事实真相向群众传递牢靠精确的信息,以示公允。
周大福珠宝金行
2014年5月27日